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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制作比赛活动指南
作者:安师大附小电脑比赛组委会  发布时间:2005-05-13  点击次数:

一、参赛学生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项目

根据不同学段小学生的特点,“活动”分为低年级组(1—3年级)和高年级组(4—6年级)

三、“评选项目”作品分类、相关要求及评比指标

(一)“评选项目”作品分类

低年级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年级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二)相关要求

1、作品的主题:主题不限

鼓励同学们结合课堂教学的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品”形态界定

⑴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也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直接通过模拟手绘效果完成的作品;包括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每一组画不得超过5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作品表现形式可以是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图像素材的再加工,恰当地表达主题。

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画面的宽度不超过1024像素,分辩率72像素/英寸,适合在通用的电脑显示器上显示。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不提倡对照片或其它图像运用拼贴等再加工手段,表达一个主题的作品。

⑵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软件,通过角色(主要角色要求原创)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完成的二维或三维的电脑动画作品。

作品可以是表现一定故事情节的动画小品,也可以是一个具有完整意义的动画节目。

对于Flash动画,除了上报SWF文件外,还应上报FLA(源程序)文件。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写实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作品容量不大于20MB(非压缩文件),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⑶电子报刊

运用文字、绘画、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创作的电子报或电子刊物。

电子报应该含有报名、报刊号、出版单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版面数(一般在8个版面左右)、导读栏等报纸所包含的要素(这些要素可以是真实的或虚拟的)。在导读栏中应设置超级链接。

电子刊物应有刊物封面、封底、目录页、刊名、刊号、主办单位、主编和编委、出版日期等刊物所包含的要素(这些要素可以是真实的或虚拟的)。除封面和封底外应有8页以上正文页,在目录页应设置超级链接。

电子报刊采用的文字内容或图片,原创成分应达到60%以上。

电子报刊作品的作者姓名、学校名称要用虚拟名。

⑷网页

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信息的网页作品,一般在20个页面以上。

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电脑屏幕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不影响美观。

网页作品容量不大于50MB(非压缩文件)。

3、作品制作

(1)同学们应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

(2)每件作品最多报2名作者,每个作者限报2件作品。

(3)作品中不能以作品以外的任何网站或网页内容的链接方式作为本作品的内容。

(4)网页作品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通用的小写英文字母命名规则,可以在UNIX服务器上使用。

4、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1)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或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参评作品与电子文档材料应确保能良好运行,无病毒。

(2)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3)已经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已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刊登的作品、已在全国或全省比赛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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