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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校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单项标兵、积极...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4-03-02  点击次数:

安师大附小2003—2004学年度市级

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校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

单项标兵、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为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挖掘、发现少年儿童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少年儿童身边的学习榜样,展示当代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我校将继续评选表彰2003/2004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及校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各单项标兵、积极分子。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希望各中队严格地按要求执行。

一、 评选类型:

A、校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科技活动积极分子。

B、市级:三好学生、先进集体。

注:科技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1.认真上好科技活动课及相关课程,不断提高科技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有一定的科技特长,在集体科技活动中,充分发挥组织和骨干作用。3.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大赛和科技兴趣小组等活动。为集体争得一定的荣誉。

二、评选名额分配:

A、市级:三好学生共9名:一至四年级共4名一个年级一名,五年级二名,六年级三名,先进集体1个。

B、校级:三好学生:一至六年级 每班为总人数的10%

各单项标兵、积极分子:一至六年级 每班为总人数的20%

注:逢五进一

三、 评选办法

a)市级三好学生、先进集体在校级三好学生,先进集体中产生.

b)评选继续采用“叠加评选法”获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同时又获其他任何一项积极分子,方可评为校级三好学生,被评为三好学生者美育、劳动教育考核须合格,已开展日常行为规范合格生评选活动的学校,需将行为规范合格生作为一个必备条件。

c) 评选工作应严格履行民主评选的程序。评选工作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政教处,少先队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注:1.各单项标兵、积极分子的评选,票数须过班级总人数的一半方能有效。

2.评选采用叠加法:获得三项标兵和任何一项积极分子,才有资格成为校级三好学生,但这个标准不是等于号而应是大于号即五项、六项、七项均可,而且越多越好(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应鼓励学生从各个方面进行努力,这样才能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 评选程序:

a)校级三好学生评选程序:

1.政教处召开班主任专项工作会议学习市教育局[2004]2号文件和学校评选方案。

2.政教处利用广播站向全校学生公布学校评选方案。

3.学校政教处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学生、家长、公布评选方案。

4.各班级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宣传学校评选方案,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评选。

5.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学生个人小结(准备参加评选的学生)。

6.班主任从教导主任处取出该生一学年的文化课、体育课、美育、劳动教育考核成绩及日常行为规范评选等级(大队部)。

7.符合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交流。

8.班委会组织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产生三项标兵和四项积极分子,并采用叠加评选法(若候选人叠加数相同则视其各单项得票总数决定)当场公布投票结果,产生出校级三好学生的推荐名单,填表申报到政教处(注第一名为参加市级三好学生评选的为候选人)。

9.评选结果在班级公示二周。

10.学校政教处进行审定。

(11)报送学校党支部、校长室进行审定。

b)市级三好学生评选程序:

1.学校政教处公布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候选人名单;

2.学校政教处分年级在年级中进行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每班按学号抽出不少于10名学生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3.学校政教处当场公布由教导处提供的各文化课、体育课、美育、劳动教育考核成绩;

4.候选人作个人介绍;

5.无记名投票;

6.当场倡票,公布评选结果;

7.广泛征求科任教师、班委会、团部、少先队中队意见;

8.评选结果报学校党支部、校长室进行审定;

9.在显著位置张榜公示一周后再填表上报市教委审报。

c)市级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①政教处召开班主任专项会议,学习市教育局[2004]2号文件和学校评选方案;

②政教处通过广播站向全校学生公布学校评选方案;

③班主任(或班长)对班级工作进行小结,在学校内交流;

④政教处公布本年度各班级工作考核情况;

⑤政教处组织各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每班按学员抽出不少于10名学生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⑥投票结果报学校党支部进行审定;

⑦审定结果在显著位置张榜公示一周;

⑧填表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

注:1、所有班级不能自动放弃; 2、各科任教师须参加评选。

四、评选日程安排

1、2月25日,召开班主任专项工作会议;

2、2月26日,广泛宣传发动;

3、2月27日—3月1日,宣传、发动、召开班会评选各单项标兵、积极分子和校级三好学生;

4、3月2日,上报到政教处(截止日期,逾期作自动放弃);

5、3月2日,学校政教处整理资料;

6、3月3日,组织一年级学生进行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7、3月4日,组织二年级学生进行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8、3月5日,组织三年级学生进行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9、3月8日,组织四年级学生进行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10、3月9日,组织五年级学生进行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11、3月10日,组织六年级学生进行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12、3月11日,组织学生进行先进集体的评选;

13、3月12日,报学校党支部进行审定,并准备材料向学生、家长公示;

14、3月13日—3月20日,对全校学生、家长公示;

15、3月21日,组织相关资料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凡在本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被评为该学年度任何单项标兵或积极分子: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2)因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拘留、罚款者;

(3)品德评定不及格者;

(4) 考试舞弊者;

(5) 法轮功参与者;

(6)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及吸烟者、吸毒者;

(7)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等有害书刊、录像、听不健康歌曲者,进入过“三厅两室一吧”(卡拉OK、咖啡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台球室、社会网吧)和燃放过烟花爆竹者。

六、表彰和奖励:

凡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由市教育局、团市委颁发证书和奖状。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先进集体和单项标兵、积极分子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状,并在六·一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树立榜样,号召全校学生向他们学习。

七、评选要求

1、我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本选举办法,按照条件、有关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并在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严禁评选中的不正之风。评选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特殊照顾,不得将名额集中在毕业班。坚决制止以“一好”代“三好”,把荣誉称号作为升学考试加分的法码,对升学有望的同学搞“轮流制”。若遇弄虚作假或未按程序进行评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必须在相对应的校级三好学生、先进集体中产生。

2、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事迹,我校将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树立榜样,号召同学向他们学习,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八、监督方法:

1、校级三好学生、各单项标兵、积极分子在班级内公示二周。

2、市级三好学生、先进集体,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一周。

3、学校在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

4、学校通过网站、宣传栏公布学校评选方案及评选结果。

5、学校通过网站、宣传栏公布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德育科:3862135

附小书记室:3833916

附小政教处:3869500-812

安师大附小

200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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