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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建办公室
作者:安师大附小  编辑:临时号 发布时间:2022-10-11  点击次数:

工作职责:

学校党建办公室是协助党委书记、副书记处理党建事务的办事机构,在党委的要求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检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保密工作和党带群团及少先队工作等。

(一)政治建设

学校党建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党的各级各类会议和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做到“两个维护”。

1.严格按要求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2.负责起草党委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并落实党建方面工作制度、活动方案及相关文案等。

3.负责筹备并召开党委会、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党委换届选举大会、民主生活会等。

4.按党委要求做好考核、考察、培养附小中层行政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建设

学校党建办公室负责做好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1.负责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包括党员信息采集、党员档案管理、发展党员、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关怀、党员教育培训、党务资料整理等。

2.审批和指导下辖各党支部开展好组织发展、党费管理、党员信息维护、党员教育培训、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等。

3.培训和考核下辖各党支部。

(三)纪检工作

学校党建办公室在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协助党委纪检委员做好纪检工作。

1.主要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2.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3.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等一系列重要工作。

(四)宣传工作

学校党建办公室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组织各级各类培训、党课学习,负责党委和各党支部新闻的撰写和发布。做好各类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工作。

(五)统战工作

学校党建办公室在党委和上级统战部的双重领导下,协助党委统战委员做好统战工作。

1.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的指示、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统战工作的各项意见和措施。

2.负责联系、协调学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3.负责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台胞、台属及港、澳、侨眷和宗教事务工作等。

(六)党带群团、少先队工作

做好落实党委对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工委的联络与协调。

1.负责组织党群活动,如党代表的推选、党代会的筹备和召开、开展志愿服务、教代会和工代会的换届选举等。

2.做好离退休党员、困难党员的慰问关怀工作等。

(七)其他

1.完成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按时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办公电话:0553-563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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